天津市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若干规定 1.→第三条 市和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市场主体的登记机关,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,加强统筹指导和监督管理。第四条 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,按...